如皋市(矿产资源)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皋国土资矿出告[2011]第61号
根据国务院241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江苏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由如皋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2011]61号粘土(河道淤泥)采矿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矿区基本情况和要求
(一)淤泥池粘土出让情况:
[2011]61号粘土(河道淤泥)资源,位于雪岸镇凌云村2组,共2个淤泥池。总面积10000平方米,开采深度0.6米,资源储量8400吨。出让用途:制砖瓦,开采时间:2011年12月6日之日起至2012年3月5日止。
(二)河道淤泥直接出让情况:
号粘土(淤泥)资源,位于 镇(区) 村(居) 组,系直接出让 河道淤泥资源,该河道开采段南北(东西)走向长 米,宽 米,开采面积 平方米,最大开采深度 米,资源储量 吨。出让用途:制砖瓦,开采时间从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
凡本行政区域内具备采矿资格的的砖瓦生产企业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必须提交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挂牌出让起始价及方式
本次粘土(淤泥)资源采矿权挂牌出让底价为1.2元/吨,合计10080元。
竞买人报价,在挂牌期限内统一以电脑输入自己的报价为准,最后以报价最高者竞得(详见采矿权出让电子挂牌报价办法),报价低于起始价无效。竞得人在挂牌截止时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粘土(淤泥)资源采矿权出让合同》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承诺书》,交纳采矿权出让金。竞得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取消其中标资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为不合格等次。该粘土资源由如皋市国土资源局重新组织挂牌出让。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8日至2011年11月21日17时整。报名地点设在如皋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矿产测绘管理科。
五、挂牌报价起止时间和地点
[2011]61号矿区挂牌报价起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2日至2011年12月5日15时整。申请报价地点设在如皋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矿产测绘管理科。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受让人开采结束后,环境恢复治理应达到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承诺书内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要求。
2、采矿权出让价款不包括企业日常交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
3、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由如皋市国土资源局主持。
4、如皋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出让公告有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如皋市如城镇大司马路55号
联系电话:0513-87658932
联 系 人:汤文庆
如皋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六日